发改委派出6个专家组,集中火力调研14省增量配网改革
能源观察
2018-08-14 17:32
摘要:增量配网改革的高明之处在于,在不调整存量电力市场利益的同时,放开增量配网投资主体、供区范围,通过增量配网改革倒逼存量电力市场改革。
增量配网改革是本轮电力体制改革最富有智慧和创意的方案。增量配网改革的高明之处在于,在不调整存量电力市场利益的同时,放开增量配网投资主体、供区范围,通过增量配网改革倒逼存量电力市场改革,以小博大;增量配网试点项目是一面旗帜,同时兼具电改、混改的双重属性,正在冲击传统电力市场。
目前,国内增量配电试点项目规模已达320个,第一批106个、第二批89个、第三批125个,项目总量已达320个。三批增量配网试点集中在各地高新技术产业、循环经济区、生态经济区、能源产业园区、高端制造工业园区、冶金、化工产业园区等,如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海港)、河北省沙河通用航空产业园、山西省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士康新110kV增量配电业务。从分布区域看,河南、甘肃、陕西、云南、内蒙、江苏数量居多,国网区域四川、山东数量少。
根据能源观察(energyobservation)调研发现,增量配网试点在落地过程中,存在多方面障碍,主要集中在供区划分争议、电网接入障碍、电网公司设置障碍、增量配网价格不明、增量配网市场主体地位不明确、跨区电力输送难以落地、供区存量资产处置、电网企业参股控股、重资产投资短板、供区用电规模等。主要阻力来自电网企业,地方政府态度摇摆也影响项目落地。
当然,正因为项目阻力大,才更凸显增量配网的价值。按照是否拥有配网资产、发电资产,售电公司分为发配售一体、发售一体、配售一体、独立售电公司四种类型,四者市场竞争能力也将梯次递减。尤其是独立售电公司在未来市场竞争中生存空间非常有限。
为扎实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了解试点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督导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健康有序合规加快开展,能源观察获悉,近期,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组成六个组分别对14个省(市、区)开展实地督导调研。
六个调研组分别由国际法发改委体改司、运行局、价格司和国家能源局法改司、电力司、市场监管司牵头,邀请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中电联、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发改委能源所、清华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等专家组成,分别对江苏、贵州、辽宁、河南、广东、甘肃、宁夏、重庆、云南、福建、浙江、上海、湖北、湖南等14个省(市、区)实地督导调研。
调研内容包括增量配网的投资回报收益、供区划分、配网规划、配网项目核准、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试点项目的招标情况等。
由此足见增量配网改革的决心和信心。
从目前公开信息看,督导组已经进驻江苏、浙江、上海等地。
1.江苏督导:
由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等单位一行七人组成的第一督导组于8月8-10日来江苏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督导调研,江苏能源监管办参加督导调研活动。
督导调研组深入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连云港徐圩新区、无锡星洲能源有限公司、扬中增量配售电公司等单位实地考察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建设情况、运营情况以及供电业务许可证申办情况,详细了解试点单位在业主确定、配电区域划分、配电设施接入系统以及配电价格制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督导调研组还在南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省发改委(能源局)、江苏能源监管办、经信委、物价局、电力公司以及市发改委、增量配电网试点单位关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情况的汇报。江苏能源监管办就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增量配电业务许可证核发、加强后续监管以及增量配电业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作了发言。
督导调研组负责人充分肯定了江苏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取得的成效,同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以坚定的决心推进改革;二是要以正确的认识推进改革;三是要以理性的考虑参与改革;四是要以积极的态度参与改革;五是要以合作的态度参与改革;六是要以有效的沟通推进改革;七是要以科学的态度推进改革;八是要以规范的操作推进改革;九是要以快捷的节奏实施改革;十是要以完善的政策推进改革。
2.浙江督导:
近日,国家能源局电力司郭伟副巡视员率队对我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开展督导调研。督导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督导调研的通知》(发改电〔2018〕401号)部署,以座谈会、现场调研、个别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我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推进情况,听取各有关部门、各试点项目业主、电网企业意见和建议,并在永强增量配电网现场办公,有力协调解决试点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督导组对浙江增量配电改革已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希望浙江进一步深入推进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对浙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督导组也表示将认真研究,吸收纳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即将出台的规范性意见。
督导中,调研组也强调,浙江各有关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对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重要意义和必要性的认识,要把增量配电改革作为完善市场机制、培育市场主体的抓手,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特别是国家电网系统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思路、总体部署上来,按“促进改革、促进工作”的原则支持增量配电改革。
3.上海督导:
为扎实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督导调研通知的要求,8月7日,国家能源局电力司郭伟副巡视员带队来沪开展督导调研。调研组前往上海石化暂供电区域实地调研了35千伏配电站和用户站等设施,并召开督导调研座谈会,研究讨论上海石化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郭伟副巡视员提出要加强深化对电力体制改革的认识,抓紧落实上海石化增量配电业务相关文件和协议的签订或发布,加快推进上海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华东能监局、金山区发改委、上海石化、市电力公司、咨询公司、委价格处和能源处参加了座谈会和现场调研。
4.河北督导: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电力体制改革精神,推动增量配电业务改革,促进试点项目加快推进电力业务许可工作,8月1日至8月3日,华北能源监管局与河北省发改委组成调研督导组,赴河北省调研督导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电力业务许可制度落实工作,并召开河北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
调研督导组赴唐山、沧州、石家庄等地,现场了解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单位工作情况的汇报,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增量配电业主单位进行了座谈,了解推进配售电试点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8月3日上午,调研督导组在石家庄组织召开了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会议介绍了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电力业务许可情况,针对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宣贯了供电类电力业务资质办理流程、增量配电项目配电区域确定原则、实施办法及解决方案等。
会议听取了河北省各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目前的工作进展情况,要求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在配电区域确定过程中充分发挥主导、督促作用,保证项目合法、合规办理,加快确定推进工作实施办法。
华北能源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对河北省增量配电业务试点许可方面做出的大量工作予以充分肯定,阐述并强调了资质许可对于维护电力市场秩序、推动改革试点落地的重要性,对目前项目落地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思路和建议。
下一步,华北能源监管局将与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一起直面电力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主动作为,推动试点项目尽快落地。
目前,国内增量配电试点项目规模已达320个,第一批106个、第二批89个、第三批125个,项目总量已达320个。三批增量配网试点集中在各地高新技术产业、循环经济区、生态经济区、能源产业园区、高端制造工业园区、冶金、化工产业园区等,如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海港)、河北省沙河通用航空产业园、山西省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士康新110kV增量配电业务。从分布区域看,河南、甘肃、陕西、云南、内蒙、江苏数量居多,国网区域四川、山东数量少。
根据能源观察(energyobservation)调研发现,增量配网试点在落地过程中,存在多方面障碍,主要集中在供区划分争议、电网接入障碍、电网公司设置障碍、增量配网价格不明、增量配网市场主体地位不明确、跨区电力输送难以落地、供区存量资产处置、电网企业参股控股、重资产投资短板、供区用电规模等。主要阻力来自电网企业,地方政府态度摇摆也影响项目落地。
当然,正因为项目阻力大,才更凸显增量配网的价值。按照是否拥有配网资产、发电资产,售电公司分为发配售一体、发售一体、配售一体、独立售电公司四种类型,四者市场竞争能力也将梯次递减。尤其是独立售电公司在未来市场竞争中生存空间非常有限。
为扎实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了解试点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督导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健康有序合规加快开展,能源观察获悉,近期,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组成六个组分别对14个省(市、区)开展实地督导调研。
六个调研组分别由国际法发改委体改司、运行局、价格司和国家能源局法改司、电力司、市场监管司牵头,邀请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中电联、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发改委能源所、清华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等专家组成,分别对江苏、贵州、辽宁、河南、广东、甘肃、宁夏、重庆、云南、福建、浙江、上海、湖北、湖南等14个省(市、区)实地督导调研。
调研内容包括增量配网的投资回报收益、供区划分、配网规划、配网项目核准、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试点项目的招标情况等。
由此足见增量配网改革的决心和信心。
从目前公开信息看,督导组已经进驻江苏、浙江、上海等地。
1.江苏督导:
由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等单位一行七人组成的第一督导组于8月8-10日来江苏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督导调研,江苏能源监管办参加督导调研活动。
督导调研组深入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连云港徐圩新区、无锡星洲能源有限公司、扬中增量配售电公司等单位实地考察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建设情况、运营情况以及供电业务许可证申办情况,详细了解试点单位在业主确定、配电区域划分、配电设施接入系统以及配电价格制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督导调研组还在南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省发改委(能源局)、江苏能源监管办、经信委、物价局、电力公司以及市发改委、增量配电网试点单位关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情况的汇报。江苏能源监管办就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增量配电业务许可证核发、加强后续监管以及增量配电业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作了发言。
督导调研组负责人充分肯定了江苏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取得的成效,同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以坚定的决心推进改革;二是要以正确的认识推进改革;三是要以理性的考虑参与改革;四是要以积极的态度参与改革;五是要以合作的态度参与改革;六是要以有效的沟通推进改革;七是要以科学的态度推进改革;八是要以规范的操作推进改革;九是要以快捷的节奏实施改革;十是要以完善的政策推进改革。
2.浙江督导:
近日,国家能源局电力司郭伟副巡视员率队对我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开展督导调研。督导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督导调研的通知》(发改电〔2018〕401号)部署,以座谈会、现场调研、个别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我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推进情况,听取各有关部门、各试点项目业主、电网企业意见和建议,并在永强增量配电网现场办公,有力协调解决试点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督导组对浙江增量配电改革已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希望浙江进一步深入推进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对浙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督导组也表示将认真研究,吸收纳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即将出台的规范性意见。
督导中,调研组也强调,浙江各有关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对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重要意义和必要性的认识,要把增量配电改革作为完善市场机制、培育市场主体的抓手,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特别是国家电网系统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思路、总体部署上来,按“促进改革、促进工作”的原则支持增量配电改革。
3.上海督导:
为扎实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督导调研通知的要求,8月7日,国家能源局电力司郭伟副巡视员带队来沪开展督导调研。调研组前往上海石化暂供电区域实地调研了35千伏配电站和用户站等设施,并召开督导调研座谈会,研究讨论上海石化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郭伟副巡视员提出要加强深化对电力体制改革的认识,抓紧落实上海石化增量配电业务相关文件和协议的签订或发布,加快推进上海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华东能监局、金山区发改委、上海石化、市电力公司、咨询公司、委价格处和能源处参加了座谈会和现场调研。
4.河北督导: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电力体制改革精神,推动增量配电业务改革,促进试点项目加快推进电力业务许可工作,8月1日至8月3日,华北能源监管局与河北省发改委组成调研督导组,赴河北省调研督导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电力业务许可制度落实工作,并召开河北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
调研督导组赴唐山、沧州、石家庄等地,现场了解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单位工作情况的汇报,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增量配电业主单位进行了座谈,了解推进配售电试点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8月3日上午,调研督导组在石家庄组织召开了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会议介绍了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电力业务许可情况,针对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宣贯了供电类电力业务资质办理流程、增量配电项目配电区域确定原则、实施办法及解决方案等。
会议听取了河北省各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目前的工作进展情况,要求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在配电区域确定过程中充分发挥主导、督促作用,保证项目合法、合规办理,加快确定推进工作实施办法。
华北能源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对河北省增量配电业务试点许可方面做出的大量工作予以充分肯定,阐述并强调了资质许可对于维护电力市场秩序、推动改革试点落地的重要性,对目前项目落地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思路和建议。
下一步,华北能源监管局将与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一起直面电力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主动作为,推动试点项目尽快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