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发电交易将成为我国电力交易市场的重要一员
中国电力新闻网
2018-08-06 12:14
摘要:对于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来说,刚刚过去的这6个月,注定是一段值得铭记的时间。
对于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来说,刚刚过去的这6个月,注定是一段值得铭记的时间。
这是行业发展启程加速的6个月,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期限延至2020年底,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将在北方冬季取暖地区和粮棉主产省(区)获得大力推广,“百个城镇”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示范项目的建设工作正式启动,海水抽水蓄能电站试验将在福建宁德浮鹰岛正式开展。
这是低头审视、蓄力奔跑的6个月,风电行业商业化市场确定全面开放时限,光伏行业尝试“断奶”开始独立成长,各地区竭尽全力打好能源消纳“攻坚战”,市场化交易优化配置能源发展能力稳步提升,高质量发展成为行业发展主旋律。
顺境不惰,逆境不馁。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不惧挑战、不畏艰难,用不懈努力描绘出了日益精彩的发展蓝图。
多方合力共答能源发展消纳题
7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今年上半年,我国弃风电量18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53亿千瓦时,弃风率8.7%、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弃光电量30亿千瓦时、同比减少7亿千瓦时,弃光率3.6%、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风电和光伏发电消纳形势持续好转,弃电量和弃电率‘双降’”。
无可置疑,近年来,落实消纳市场已成为行业发展中的一道紧箍咒,对行业发展乃至能源转型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在此次半年大考的“双百分”背后,是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和能源企业的砥砺前进。
新年伊始,国家能源局便印发通知,要求各相关能源主管部门建立定期评价专项监测机制及清洁能源示范省(区)监测评价体系,监测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各省(区)清洁能源项目建设规模及产业政策调整。至此,清洁能源示范省(区)的评选不再是“一锤子买卖”,可进可出的评选方式成为敲在所有已经和希望跻身清洁能源示范省(区)之列地区心头的一记警钟,清洁能源利用效率成为一道拥有确切评判指标的必答题。
3月23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业内对于我国第一份全面性可再生能源配额管理办法的建议。其中,明确设定了各省级行政区域2018、2020年需要实现的总量配额指标和非水电配额指标,并对未完成指标后各市场主体需要承担的惩戒措施予以明确说明。在国家政策的强力保障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制度终于即将从一般性政策引导走向省级约束性指标,并将对地区能源、经济乃至整体发展产生关键性影响。
4月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电网企业签订并网协议时需承诺按国家核定的区域最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落实保障性收购政策,以切实保障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5月11日,国家能源局对2017年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并再次强调,这一结果将“作为各地区2018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和并网运行的基础数据”,希望各地区能够“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一系列的“严格落实”“首要条件”背后,是国家对可再生能源行业健康发展的切切关爱,更是对行业有序发展的殷殷重托。为实现全国“2020年弃光率低于5%、弃风率控制在5%左右、水能利用率95%以上、核电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的目标,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能源、电网企业砥砺前行,携手共答能源发展消纳题,奋力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
完善交易市场助推能源转型升级
6月1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网站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明确暂停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步伐、降低新投运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的同时,再次强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项目力度。
伴随可再生能源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能够更有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市场化机制,已成为进一步推动能源转型、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一个重要抓手。
3月20日,国家能源局在《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开展分布式发电与配电网内就近电力用户的电力交易”,“鼓励分布式发电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并要求省级电力交易中心、电力调度机构等单位为分布式发电交易提供服务。
仅仅一个月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对新能源发电与用能企业就近就地进行交易的行为予以明确支持。可以预见,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下一阶段,分布式发电交易将成为我国电力交易市场的重要一员。
与此同时,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发电权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清洁能源等发电企业积极参与发电权交易,大幅度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比重,以市场化方式增加清洁电力供应,稳妥有序推进电力市场建设。
更值得欣喜的是,5月中旬,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从2019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风电行业市场交易大门即将全面开启。
采访中记者得知,本将于6月底正式推出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第二版征求意见稿中,已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与绿色证书相挂钩。根据资源禀赋确定各省份不同的风电、光伏最低保障利用小时数,保障利用小时数之外的发电量可能将不再获得补贴支持,发电企业只能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增量收益。如果这一版本获得通过,在国家政策的有力保障下,不仅绿证交易规模将迅速扩大,我国能源结构转型步伐也将进一步加快。
据了解,通过大力推进电力市场交易,今年年初,辽宁红沿河核电实现了3台机组满发,有效促进了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同时,市场化交易也在化解区域性、时段性用电紧张局面,提高电力系统的综合运行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面对未来发展的广阔市场,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在改革中不踟蹰,临挑战更坚强,在“高质量发展”目标的指引下,大步向前!
这是行业发展启程加速的6个月,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期限延至2020年底,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将在北方冬季取暖地区和粮棉主产省(区)获得大力推广,“百个城镇”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示范项目的建设工作正式启动,海水抽水蓄能电站试验将在福建宁德浮鹰岛正式开展。
这是低头审视、蓄力奔跑的6个月,风电行业商业化市场确定全面开放时限,光伏行业尝试“断奶”开始独立成长,各地区竭尽全力打好能源消纳“攻坚战”,市场化交易优化配置能源发展能力稳步提升,高质量发展成为行业发展主旋律。
顺境不惰,逆境不馁。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不惧挑战、不畏艰难,用不懈努力描绘出了日益精彩的发展蓝图。
多方合力共答能源发展消纳题
7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今年上半年,我国弃风电量18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53亿千瓦时,弃风率8.7%、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弃光电量30亿千瓦时、同比减少7亿千瓦时,弃光率3.6%、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风电和光伏发电消纳形势持续好转,弃电量和弃电率‘双降’”。
无可置疑,近年来,落实消纳市场已成为行业发展中的一道紧箍咒,对行业发展乃至能源转型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在此次半年大考的“双百分”背后,是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和能源企业的砥砺前进。
新年伊始,国家能源局便印发通知,要求各相关能源主管部门建立定期评价专项监测机制及清洁能源示范省(区)监测评价体系,监测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各省(区)清洁能源项目建设规模及产业政策调整。至此,清洁能源示范省(区)的评选不再是“一锤子买卖”,可进可出的评选方式成为敲在所有已经和希望跻身清洁能源示范省(区)之列地区心头的一记警钟,清洁能源利用效率成为一道拥有确切评判指标的必答题。
3月23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业内对于我国第一份全面性可再生能源配额管理办法的建议。其中,明确设定了各省级行政区域2018、2020年需要实现的总量配额指标和非水电配额指标,并对未完成指标后各市场主体需要承担的惩戒措施予以明确说明。在国家政策的强力保障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制度终于即将从一般性政策引导走向省级约束性指标,并将对地区能源、经济乃至整体发展产生关键性影响。
4月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电网企业签订并网协议时需承诺按国家核定的区域最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落实保障性收购政策,以切实保障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5月11日,国家能源局对2017年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并再次强调,这一结果将“作为各地区2018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和并网运行的基础数据”,希望各地区能够“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一系列的“严格落实”“首要条件”背后,是国家对可再生能源行业健康发展的切切关爱,更是对行业有序发展的殷殷重托。为实现全国“2020年弃光率低于5%、弃风率控制在5%左右、水能利用率95%以上、核电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的目标,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能源、电网企业砥砺前行,携手共答能源发展消纳题,奋力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
完善交易市场助推能源转型升级
6月1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网站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明确暂停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步伐、降低新投运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的同时,再次强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项目力度。
伴随可再生能源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能够更有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市场化机制,已成为进一步推动能源转型、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一个重要抓手。
3月20日,国家能源局在《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开展分布式发电与配电网内就近电力用户的电力交易”,“鼓励分布式发电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并要求省级电力交易中心、电力调度机构等单位为分布式发电交易提供服务。
仅仅一个月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对新能源发电与用能企业就近就地进行交易的行为予以明确支持。可以预见,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下一阶段,分布式发电交易将成为我国电力交易市场的重要一员。
与此同时,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发电权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清洁能源等发电企业积极参与发电权交易,大幅度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比重,以市场化方式增加清洁电力供应,稳妥有序推进电力市场建设。
更值得欣喜的是,5月中旬,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从2019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风电行业市场交易大门即将全面开启。
采访中记者得知,本将于6月底正式推出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第二版征求意见稿中,已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与绿色证书相挂钩。根据资源禀赋确定各省份不同的风电、光伏最低保障利用小时数,保障利用小时数之外的发电量可能将不再获得补贴支持,发电企业只能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增量收益。如果这一版本获得通过,在国家政策的有力保障下,不仅绿证交易规模将迅速扩大,我国能源结构转型步伐也将进一步加快。
据了解,通过大力推进电力市场交易,今年年初,辽宁红沿河核电实现了3台机组满发,有效促进了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同时,市场化交易也在化解区域性、时段性用电紧张局面,提高电力系统的综合运行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面对未来发展的广阔市场,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在改革中不踟蹰,临挑战更坚强,在“高质量发展”目标的指引下,大步向前!